桂林人才交流中心
网站地址:www.glrc.gx.cn
咨询部门: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810611(办、传真)
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2823121(办) 2823602 (传真)
刘先生 13097732796 匡先生 13807738089
地址: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代理部 (邮编 541002)
(乘坐10路车到西城路口站下车,在十字路口处向西方向,步行200米,桃源大厦旁即见,人才交流中心三楼人事代理部。)
附录:
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档案、户口办理程序问答
1、大中专毕业生为什么要把档案挂在人才交流中心?
答:毕业生只要把档案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,即使暂无接受单位,同样可享有转正定级、交纳社会保险、工龄计算(工龄是从毕业生报到之日算起)、晋升档案工资、职称评审、报考国家公务员、申报各种国家资格证等权利;如果档案不持在人才交流中心,自觉档案或留在原读学校的,超过两年,将视为自行放弃干部身份及以上权利(国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期为两年)。
2、把档案挂在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有什么好处?
答:①可保留原有干部身份、负责按时予办理转正定职、申报职称;协助办理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等手续;②免费加入中国桂林旅游人才网上求职;③免费加入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信息库;④不论本地或外地大中专毕业生,经过办一定的手续后档案可以长期挂靠人才中心,户口可落入桂林市。
3、毕业了,如何办理报到手续?
答:①准备的材料:毕业生报到证(区内中专可凭学校介绍信)、毕业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黑白像两张;②报到地点: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;③报到期限:二年有效(工龄是从毕业生报到之日算起)。
4、办理户口必需准备哪些材料?
答:①两张一寸黑白像两张;②报到证、毕业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;③户口迁移证原件。
5、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、户口已被返回原籍怎么办?
答:①先不要回原籍报到,可到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有关手续,然后到人事部开具人事代理调档函,到原籍调来档案;②拿户口迁移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户口改派手续;③户口已落回原籍的,由人事代理部办调入桂林户籍手续。
6、人事代理费及户口转入如何收取?
答:桂林市区(五城区)毕业生第一年免收档案代理费;市区以外毕业生档案保管费减半收费即180元/年,户口簿工本费2.2元,户口落在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每年收户口管理费60元,户口投亲靠友的免收户口管理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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